公告日期:2023-08-16
公告编号:2023-033
证券代码:831521 证券简称:汉龙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张家港汉龙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召集人应当在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和履行必要的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31 日 9 点。
公告编号:2023-033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521 汉龙科技 2023 年 8 月 2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张家港保税区天津路 10 号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张家港汉龙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主办券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持续督导协议书》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拟就此事项签署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
(二)审议《关于张家港汉龙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就持续督导相关事宜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达成一致,双方拟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西南证券承接公司主办券商工作,并对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公告编号:2023-033
(三)审议《关于张家港汉龙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说明报告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张家港汉龙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更换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相关文件及其他变更主办券商相关事宜等。(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本项授权的决议之日起至更换主办券商相关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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