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家港汉龙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光大证券作为张家港汉龙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行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审计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
未分配利润金额-20,885,476.15 元,公司股本总额 33,600,750.00 元,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若公司后续持续亏损,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提示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注意经营风险,督促公司召开董事会对风险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充分关注公司亏损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张家港汉龙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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