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环创(厦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之辅导工作备案报告(第一期)
声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在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网站上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次披露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已经核查、验证或确认相关信息,或对环创(厦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辅导工作发表任何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辅导机构”)已于 2020年 1 月 20 日向厦门监管局报送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环创(厦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报告》,并获厦门监管局正式受理。目前,兴业证券对环创(厦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公司”、“环创科技”或“发行人”)的第一期辅导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本期的辅导工作汇报如下:
一、辅导期内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辅导备案情况
兴业证券已向贵局报送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环创(厦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报告》,并获厦门监管局正式受理,公示了环创科技的辅导备案情况,辅导机构为兴业证券,环创科技正式进入辅导期。
截至目前,兴业证券已完成第一期的辅导工作,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进展,
本期辅导工作的进展情况报告期为 2020 年 1 月至 2020 年 4 月。
(二)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工作小组组成及辅导人员情况
兴业证券本期参加辅导的人员为:田金火、魏振禄、贾宾、刘静、张康、吴文杰、赖雨宸。其中,田金火为辅导小组组长。
专业知识和投行业务经验,拥有丰富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人员亦为本次辅导的专业机构,配合兴业证券为环创科技提供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工作。上述情况符合相关要求。
环创科技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所有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含 5%)的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三)本期辅导经过
自 2020 年 1 月起,本期辅导时间共持续三个月。在本辅导阶段,兴业证券
辅导工作小组对环创科技接受辅导人员进行了辅导培训。本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协助发行人进一步系统梳理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督促发行人对前期尽职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尽快予以解决。
(四)辅导方式、主要内容及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1、辅导方式
兴业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在本辅导期内,主要采用集中讨论、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互动式辅导方法,采用面谈、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发行人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沟通,为环创科技提供了及时、有效、合规、专业的辅导。
2、辅导的主要内容
(1)梳理发行人历史沿革情况,对发行人在设立、改制、挂牌等阶段是否合法、合规,产权关系是否明晰;
(2)对发行人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的财务状况进行调查;
(3)协助发行人规划并筛选募投项目;
(4)持续关注发行人的规范性运作及内控体系运行,对存在的主要问题予
以关注并督促公司进行整改;
(5)对辅导对象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指导接受辅导的人员学习《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为发行人传达资本市场最新动态。
3、辅导协议履行情况
本阶段兴业证券及辅导对象均履行了辅导协议规定的应承担的义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环创科技积极配合兴业证券开展辅导工作,按照要求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兴业证券提出的建议非常重视。兴业证券根据相关约定,选派富有经验的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小组,按照辅导计划有关内容对发行人及时进行辅导。
二、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下一阶段辅导工作中,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进行尽职调查工作,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数据做进一步了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方案,督促公司落实各项待解决的问题。
三、辅导对象有关情况
(一)辅导对象主要财务情况
在本辅导期内,发行人保持稳定发展,财务状况良好,2019 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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