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创科技: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环创科技资讯
2019-04-25 18: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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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4-25


证券代码:831512 证券简称:环创科技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环创(厦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长郭子成。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环创(厦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6日9:30-10:30。

预计会期0.5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中伦文德(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饶攀、彭
惠枫律师。
(七) 会议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22号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科学决策,编制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2018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

公司决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服务,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
(四)审议《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进行审议。(五)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量及重要财务指标进行说明分析。
(六)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将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七)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和2018年年度报告情况予以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布的《环创(厦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3)和《环创(厦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4)
(八)审议《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的经营计划,为保证公司经营对流动资金增长的
需求,同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18年度实现利润拟不进行分配。本年度结余的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年度作为流动资金参与公司运营。
(九)审议《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公司对公司挂牌以来至本报告出具日已经取得股份登记确认函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布的《环创(厦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15)。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大会的,须持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大会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印章、个人简历;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 登记时间:2019年5月15日上午9时-下午15时
(三) 登记地点: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22号402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管永斌0592-5029670

(二) 会议费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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