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创科技:收购资产的公告
环创科技资讯
2019-01-04 16:14:4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1-04


证券代码:831512 证券简称:环创科技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环创(厦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交易情况
(一) 基本情况

环创(厦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福建省三洋保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洋”)股东游志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714万元收购游志丹持有三洋的70%股权。
本次收购完成后,三洋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225,655,861.88元,净资产额为171,703,691.27元。截止2018年11月30日,三洋公司资产总额为12,527,242.52元,净资产额为9,338,755.72元。本次交易成交金额为714万元。经测算,本次收购资产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5.55%,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5.44%。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的情况。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如适用)

上述股权收购需要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变更登记手续,除此之外不需要其他部门审批。
二、 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 自然人

姓名:游志丹

住所:福建省漳州市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若交易标的不止一个可手动添加相关内容)(一)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福建省三洋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市尾村市美481号
股权类资产特殊披露(如适用)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20万元

2、成立时间:2008年11月04日

3、住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市尾村市美481号


4、经营范围:室内卫生清洗、外墙清洗、地板翻新、打蜡;饮水机清洗;家政服务;鲜花、盆景配送、修剪、养护;室外排水管道工程施工、河沟淤泥排污、疏通及维护、室内外涂漆工程施工及维护、保洁(凭资质证书开展经营活动);环卫设施清洁器械、清洁专用车辆及配件批发、零售;市政道路清洗、保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龙海市西港路清扫保洁及沿街店面垃圾收集);水上垃圾收集、清运、环卫设备批发、零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收购前后股东变化

本次收购前,三洋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表所示: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万元)

游志丹 918 918 90% 货币

董良清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