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06
公告编号:2024-005
证券代码:831511 证券简称:水治理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南京中科水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战略规划调整,公司暂不设立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涉及独立董事、董事人数的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 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 集。
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
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
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
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
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
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六十六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 第六十六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
公告编号:2024-005
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 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 股东大会作出报告。
作出述职报告。
第七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 第七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和符合有关条符合有关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 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
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第一〇八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第一〇八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
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人, 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副董事长 1 人。
第一一八条 独立董事、代表 1/10 以上 第一一八条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
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 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 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
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 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
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会会议。
(二)删除条款内容
第一〇一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至少包括二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〇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挂牌公司运作相关
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二)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三)最近三年内在境内上市公司、创新层或精选层挂牌公司担任过独立董事;(四)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一〇三条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
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一〇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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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规范性文件及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赋予董事的职权外,本章程赋予公司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一)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当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在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四)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利润分配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五)提议召开董事会;(六)独立聘请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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