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26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江苏美居客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报告
财务顾问
二零一七年七月
释义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美居客科
本报告、本财务顾问报告 指
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收购报告书 指 《江苏美居客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公司、公众公司、美居客、被收
指 江苏美居客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购公司
收购人、收购方 指 时明、温起、翁纪远
2016年12月20日,股东黄统兴与股东时明、翁纪
远及温起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黄统兴将所
持公司4,500,000股股票以450.00万元转让给股东
时明、将所持公司500,000股股票以50.00万元转
本次收购 指 让给股东翁纪远、将所持公司625,000股股票以
62.50万元转让给股东温起。上述股权转让属于一
揽子交易。本次收购导致美居客第一大股东发生变
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第一大股东由翁纪远变
更为时明,实际控制人由翁纪远、时明、温起、黄
统兴4人变更为时明、温起、翁纪远3人。
本财务顾问、民族证券 指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主办券商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方律师 指 江苏瀛成律师事务所
被收购方律师 指 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监督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
《准则第5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和要约收购报告
书》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 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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