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22
公告编号:2019-025
证券代码:831479 证券简称:湘联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湖南湘联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湖南湘联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披
露《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湘联股份,证券代码:
831479)自 2019 年 9 月 2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
股转系统”)暂停转让。
公司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出具的(2019)湘
01 破申 27 号民事裁定书,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湖南湘联节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
等有关规定,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应当向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申请暂停转让,直至
按规定披露或相关情形消除后恢复转让。经公司向股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10 月 28 日开市起继续暂停转让,预计恢复转让的最晚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27 日。
近日,公司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出具的
(2019)湘 01 破 16-1 号决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
第二十二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
十条之规定,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担任湖南湘
公告编号:2019-025
联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司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湘联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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