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06
关于对湖南湘联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年报问询函【2019】第 339 号
湖南湘联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湘联股份)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主要客户与主要供应商
你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遮阳卷帘、防护卷连门、建筑遮阳产品的研发与销售。你公司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内新增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湖南湘联科技有限公司;你公司当期向湖南湘联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涉及合同金额为 2,480.46 万元,当期确认收入 2,135.65 万元(占销售总收入的 23.02%),同时你公司向该公司采购 2,920.25 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 31.71%)。
湖南湘联科技有限公司为你公司控股股东,且你公司向湖南湘联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采购事项未经事前审议,而是在事后补充履行了决议程序。
你公司年审会计师未能获取针对上述交易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亦无法确认上述交易的真实性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并对你公司2018年年报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请你公司:
(1)结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决策及审批规定,说明你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未能及时履行事前审议的原因;
(2)说明本期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大额销售和大额采购的原
因、合理性及必要性;
(3)结合上述交易事项的合同签订情况、定价依据等,说明你公司年审会计师未能对上述交易事项的真实性及定价公允性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原因;
2、关于其他应收款
你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4,382.53 万元,坏账准备499.60 万元,账面价值 3,882.93 万元;其中你公司有应收湖南天正安顺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正贸易”)的款项 2,195 万元。你公司年报显示,该款项系你公司与天正贸易签订《外购产品供需合同》向其采购胚料,合同总价款 4,000 万元。你公司于 2018 年累计向天正贸易支付款项 4,695 万元,并从天正贸易收回款项 2,500 万元,剩余未收回部分2,195万元计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坏账109.75万元。
请你公司:
(1)结合相关采购事项的交易安排,说明你公司向天正贸易支付款项超过合同总价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该采购事项的交易安排及进展情况,说明你公司向天正贸易支付采购款后又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
(3)剩余款项的预计收回时间、可收回性及期后回收情况;
3、关于预付账款
你公司报告期末预付账款余额 2,655.33 万元,其中账龄 1 年以
内的预付账款金额为 1,269.38 万元,1 年以上的金额为 1,385.95 万
元(1-2 年金额 1,241.66 万元)
请你公司结合你公司业务特点、重要预付账款所对应的具体事项,说明你公司需支付较大金额的预付账款、且存在长期未能结算情况的原因及合理性。
4、关于应付职工薪酬
你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 352.94 万元,较期初增加176.17 万元,增幅 99.66%;你公司解释因公司资金紧张,未能在报
告期内按时发放 2018 年 11 月及 12 月工资及养老保险。
请你公司说明报告期后上述职工薪酬是否已经足额发放,是否存在拖欠职工工资的情况。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8 月 16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
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公司监管部
2019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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