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08
公告编号:2023-042
证券代码:831446 证券简称:ST 亨利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内蒙古亨利新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2 月 10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2 月 10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7 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作出的(2023)内 0622 民初 62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公司的起诉。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内蒙古亨利新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建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托克托支行
法定代表人:奇晓峰
公告编号:2023-042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案外人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久泰能源(准格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轶钧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客户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公司与久泰能源(准格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泰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公司依法申请财产保全,内蒙古准格尔旗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作出(2022)内 0622 民初 2630 号民事裁定书,冻结了被
告久泰公司内蒙古银行托克托支行账户 (****0121 账号)存款 3500 万元。公
司于 2023 年 2 月 6 日收到内蒙古准格尔旗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
作出的(2022) 内 0622 民初 2630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欠泰公
司在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托克托支行银行账户(****0121 账号)存款 3500 万元的冻结,内容为:案外人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托克托支行对此民事裁定不服,向内蒙古准格尔旗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称:冻结的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托克托支行账户为久泰公司的银行承兑保证金账户,冻结行为直接导致久泰公司到期不能及时兑付,对久泰公司产生巨大影响,故作为案外人提出财产保全异议,请求法院停止执行,解除冻结措施。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内蒙古准格尔旗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作出(2022)内 0622 民初 2630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将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托克托支行****0121 账户解封,公司就此提出执行异议之诉,请求:
1、立即恢复冻结久泰公司在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托克托支行账户(****0121账号)金额 3500 万元,余额不足冻结部分要求二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诉讼中,公司变更诉讼请求为:
公告编号:2023-042
1、请求撤销(2022)内 0622 民初 2630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2、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托克托支行、久泰公司连带赔偿 2500 万元;
3、诉讼费用由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托克托支行、久泰公司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作出(2023)内 0622
民初 62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公司的起诉,案件受理费退还公司。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系公司运用法律手段催收应收帐款,暂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拟对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内 0622 民初 622
号民事裁定提起上诉,积极主张和维护合法权益。
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