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9
是证券代码:831445 证券简称:龙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19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71,368,038.67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98,263,636.33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49,500,025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2,425,003.75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最近三年已分配及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分配的现金红利67,057,045.50 元,)共计 124,492,984.95 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04.07%,超过 30%。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稳定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包括: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稳定合理投资回报,充分考虑和广泛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和股东的要求和意愿,采取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方式优先于股票股利方式。
(三)股利分配的间隔期间原则上公司每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但存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或当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数等特殊情形除外;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会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如必要时,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发放现金股利及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及比例
1、除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投资现金支出等事项以及股东大会批准的其他重大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为: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半年度利润分配按有关规定执行)。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3,000 万元;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
2、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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