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29
公告编号:2023-033
证券代码:831405 证券简称:ST 赞普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天津赞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一、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 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天津赞普科技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 其他
公司
执行法院: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1)津仲调字第 0689 号
立案时间:2023 年 3 月 24 日
案号:(2023)津 0104 执 2133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天津仲裁委员会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信息来源:企查查
公告编号:2023-033
信息发布日期:2023 年 6 月 28 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21 年 9 月 3 日,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在本会进行调解,
并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请求依据该协议制作调解书。
仲裁庭认为,申请人和被由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根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仲裁庭确认调解协议内容如下:
(一) 双方共同确认,被申请人尚欠付申请人工程款 416,185.82 元;
(二) 被申请人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前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工程款
416,185.82 元;
(三) 本案仲裁费 8,496 元,由被申请人负担,因本案仲裁费已由申请
人预交,故被申请人将所负担的仲裁费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前直
接给付申请人;
(四) 如被申请人未按上述约定的时间及数额履行付款义务,则被申请
人除应支付上述款项的欠付部分外,还应支付违约金 20,000 元,
申请人可就上述所有款项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 双方就本案别无其他争议。本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自双方当事人签收之日起生效。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 对公司影响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公司的声誉,公司将积极协调处理。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不含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公告编号:2023-033
人员。
三、 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知悉被列入失信执行人事项后,积极协调处理各方关系,并积极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寻求最佳解决方案,争取尽快向法院申请撤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消除失信的负面影响,同时努力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 备查文件
(一) 企查查查询截图
(二) 天津仲裁委员会出具的(2021)津仲调字第 0689 号调解书
天津赞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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