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泽药业:关于终止重大事项的公告
康泽药业资讯
2017-04-18 15: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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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18

公告编号:2017-008



证券代码:831397 证券简称:康泽药业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康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康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正在筹划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重大事项,因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康泽药业,证券代码:831397)自2017年1月26日开市起暂停转让,公司预计股票恢复转让日期不晚于2017年4月25日。(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披露的编号为2017-002的公告)



公司于2017年2月14日、2月23日、3月8日、3月21日、



4月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17-003、2017-004、2017-005、2017-006、2017-007)。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王子新材,证券代码:002735)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方式收购康泽药业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尽力 公告编号:2017-008



配合王子新材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王子新材与公司相关股东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论证、沟通、协商。截至目前,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齐黛女士的通知,重组项目启动至今,双方对于康泽药业股东人数众多可能导致本次重组发行股份的对象超过200人的问题解决方案、2017年2月17日重组配套融资新规出台后配套融资安排以及公司估值一直未能达成一致,且双方对于尽调工作的安排方式也存在较大分歧。截至目前,公司主要股东与王子新材尚未签署具体的《重组框架协议》。公司主要股东经慎重考虑认为本次重大事项的推进不具有可行性,且王子新材已决定终止其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齐黛女士已经向公司出具了确认函,其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停止开展本次重大事项相关工作。



鉴于本次重大事项的不确定性已经消除,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于近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恢复转让,具体股票恢复转让日期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和公司相应公告为准。



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告编号:2017-008



特此公告。



康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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