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6
公告编号:2024-043
证券代码:831397 证券简称:康泽药业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康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康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的有关材料后,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我们认为:董事候选人刘丽婕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司本次任命公司董事的审议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本项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康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宋小保、方典秋、曾爱东
2024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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