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2-21
公告编号:2015-027
证券代码:831393 证券简称:中碧环保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湖北中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2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史艾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持
公告编号:2015-027
有表决权的股份16,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1.议案内容
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公司与湖北中碧创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设备购销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与湖北中碧创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设备购销合同,金额为550万元。湖北中碧创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人陈维立为本公司股东,监事会主席,持有公司10万股份,占股0.5%,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公告编号:2015-027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湖北中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北中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北中碧创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设备购销合同》
(三)、《湖北中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中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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