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02
公告编号:2020-028
证券代码:831379 证券简称:ST 融信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融信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仲裁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重大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0 年 3 月 6 日
仲裁受理日期:2020 年 1 月 6 日
仲裁机构的名称: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仲裁机构的所在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西广场 41 层
二、 有关重大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侯巍
仲裁代理人及所属律所:王悦、康震、王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二) 被申请人基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0-028
姓名或名称:融信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王丁明
仲裁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三) 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申请人在仲裁申请书称述,2017 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署融信租
赁 2017 年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相关协议,2018 年 2 月,申请人将
4.85 亿元人民币实际支付给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按协议约定履行应付义务,故被申请人申请仲裁。
(四) 仲裁的请求及依据:
1、 申请人请求仲裁庭裁决确认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监管账户
内的全部资金享有所有权;
2、 申请人请求仲裁庭裁决被申请人划付保证金 8,228,375.00
元;
3、 申请人请求仲裁庭裁决确认申请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担保人
及保险人等相关主体将款项直接支付至申请人专项计划账
户;
4、 申请人请求仲裁庭裁决被申请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
失 55,376,843.56 元;
5、 申请人请求仲裁庭裁决本案律师费、保全费、保险费、仲裁
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6、 仲裁的依据为协议约定“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
公告编号:2020-028
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凡如各方在争议发生后协商
未成,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深圳进行仲
裁。”
三、 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 本次仲裁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已于2020年1月10日向人民法院邮寄提交了《企业破产申请书》。若仲裁委裁决支持申请人的申请,本次仲裁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仲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本次仲裁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因本案尚未裁决,若仲裁委裁决支持申请人的申请,则本次仲裁将对公司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正在积极争取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公司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通知书》
(二)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仲裁申请书》
公告编号:2020-028
融信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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