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08
公告编号:2017-043
证券代码:831374 证券简称:吉人高新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苏州吉人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8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吉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苏州吉人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3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56,4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撤回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公告编号:2017-043
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的议案》
1.议案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相关议案,并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上市相关事宜。现由于部分员工所持公司股权将发生变动,且为适应市场发展,公司拟增加股本将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经公司研究决定撤回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相关申请文件,同时终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相关议案,主要包括:《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制定<苏州吉人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关于制定<苏州吉人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有关事项出具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关于制定上市后适用的<苏州吉人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的议案》等议案。
公告编号:2017-04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4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股东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苏州吉人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苏州吉人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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