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24
公告编号:2017-038
证券代码:831374 证券简称:吉人高新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苏州吉人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吉人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7月2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吉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吉人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撤回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相关议
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上市相关事宜。现由于部分员工所持公司 公告编号:2017-038
股权将发生变动,且为适应市场发展,公司拟增加股本将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经公司研究决定撤回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相关申请文件,同时终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相关议案,主要包括:《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制定<苏州吉人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关于制定<苏州吉人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有关事项出具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关于制定上市后适用的<苏州吉人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的议案》等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公告编号:2017-038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拟于2017年8月8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 9 票,赞成票 9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苏州吉人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苏州吉人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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