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24
公告编号: 2017-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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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31374 证券简称: 吉人高新 主办券商: 光大证券
苏州吉人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 合规性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由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 苏州吉人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
(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7 年 8 月 8 日上午 9 时
结束时间: 2017 年 8 月 8 日上午 11 时
(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 2017-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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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8 月 4 日。 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
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信息披露负责人。
(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 关于撤回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股票并上
市申请文件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 一)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 证券账户卡办理登
记; 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 证券账户
卡、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人代表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 证券账户卡及
法人代表证明书办理登记;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持
本人身份证、 证券账户卡、 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
记。
( 二) 登记时间: 2017 年 8 月 7 日 08:30~12:00 13:30~17:00
( 三) 登记地点: 公司会议室
四、 其他
(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长青
公告编号: 2017-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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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春旺路
邮编: 215143
电话: 0512-65088405
传真: 0512-65085723
( 二) 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 与会股东参会交通及食
宿费用自理。
( 三) 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 备查文件目录
《 苏州吉人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
议》
苏州吉人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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