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1-10
东北证券
关于深圳华意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
决定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北证券作为深圳华意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收到终止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后未提出 否
复核申请
2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下发了《关于终止深圳华意隆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1503 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华意隆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华意隆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
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1 月 18 日起复牌,并于 2022 年 2 月 8 日终止挂牌。
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华意”。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
等义务。 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截至本风险提示公告发布日,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亦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由主办券商代为披露。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1月18日起复牌,
并于 2022 年 2 月 8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
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华意”。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在终止挂牌程序期间,如公司进行破产重整但无破产管理人主动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申请,不影响公司终止挂牌程序的执行。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主办券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莉,010-68573137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东北证券
2022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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