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19
公告编号:2021-014
北京木联能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木联能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北京木联能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公告编
号:2021-013)。经董事会核查,原公告内容存在部分疏漏,现更正如下:
原文如下: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自查,除以下内幕信息知情人外,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
变动前持股数 变动数 变动后数量 变动方
姓名 知情人类型 变动日期
量(股) 量(股) (股) 式
持有公司 10%
李伟宏 以上股份的股 2021年7月 13,839,580 420 13,840,000 买入
东和实际控制 1 日
人
根据上述核查对象出具的《关于买卖北京木联能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自
查报告》,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是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判断做出的投资
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也不存在从事市场操作的交易行为。
修订为: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自查,除以下内幕信息知情人外,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
公告编号:2021-014
姓名 知情人类型 变动日期 变动前持股数 变动数 变动后数量 变动方
量(股) 量(股) (股) 式
持有公司 10%
以上股份的股 2021年7月
李伟宏 东、实际控制 1 日 13,839,580 420 13,840,000 买入
人、董事、总经
理
持有公司 5%以 2021 年 7
张曙光 1,058,420 420 1,058,000 卖出
上股份的股东 月 1 日
根据上述核查对象出具的《关于买卖北京木联能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的自查报告》,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是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判断做出 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也不存在从事市场操作的交易 行为。
以上更正不影响本次自查报告结论,因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北京木联能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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