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关于对湖北华奥安防科技运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
无保留意见专项审核报告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湖北华奥安防科技运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
无保留意见专项审核报告
永证专字(2024)第 310171 号
华奥安防科技运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湖北华奥安防科技运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奥安
防”)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带强调事
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现对强调事项说明如下:
一、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经营”所述,贵公司累计亏损人民币 107,322,237.79 元,近三年经营性现金流量持续为负。贵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经营”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依据和理由
华奥安防前期处于破产重组阶段,本报告期内法院裁定华奥安防完成了破产重组。华奥安防 2022 年度、2023 年度连续两年净利润分别为 -9,809,296.16、-12,862,714.21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920,697.39 元、-3,244,157.77 元,若华奥安防后续运营情况不佳,仍可能出现持续亏损情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疑虑。虽然在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经营”中充分披露了实际控制人时代华易(武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诺给予本公司持续经营所需的财力支持。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疑虑。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七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注册会计师在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该事项在财务报表中不存在重大错报的条件下,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
三、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中涉及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
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不影响华奥安防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中涉及事项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
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无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情
形。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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