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连化学: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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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2 18: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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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5-22

证券代码:831316 证券简称:连连化学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江苏连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连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7



年5月22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5月12日以电



话、书面相结合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



7名,董事长连加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原《公司章程》第一百〇四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修改为: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连加松继续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17年5月21日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连加松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止。连加松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一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第二届董事会任职生效前,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邵豪哲继续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17年5月21日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邵豪哲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止。邵豪哲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一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第二届董事会任职生效前,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潘明初继续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17年5月21日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潘明初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止。潘明初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一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第二届董事会任职生效前,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许银翼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17年5月21日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许银翼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止。许银翼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一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第二届董事会任职生效前,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志林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17年5月21日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王志林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止。王志林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一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第二届董事会任职生效前,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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