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4-25
证券代码:831310 证券简称:航嘉电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上海航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孙晓航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3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施潇勇、吕维斯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航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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