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4-10
证券代码:831310 证券简称:航嘉电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上海航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上海航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4月9日13: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沈梅路99弄8幢B区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通讯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凌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和《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及其他信息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1、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外,全体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依法履行了监事的职责。
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内容: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4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9,963,960.4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96,396.05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322,190.01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公司长远
发展需求及公司分红派息政策的稳定性,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2014年末总股本3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2.00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共派送红利总额为6,000,000.00元。
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
(1)修改公司章程第十四条
原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
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现修订为: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
在册股东无优先认购权,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2)修改公司章程第九十七条
原第九十七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除本章程有明确规定外,股东大会不能解除其职务。
现修订为:第九十七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航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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