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博教育: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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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7 19: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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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3-27

公告编号:2017-010



证券代码:831308 证券简称:华博教育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华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6年5月1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利润表设置“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核算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而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计入管理费用。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相关规



定,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相关税费,自2016年5月1日起调整计入“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三)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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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7-010



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2016年5月1日之后



发生的与增值税相关交易,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按该规定调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3月2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系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系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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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7-010



加”项目。 2、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



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2016年度调增利润表“税金及附加”项目本年金额7,810.62元,调减利润表“管理费用”项目本年金额7,810.62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福建华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福建华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福建华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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