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2-15
公告编号:2017-031
证券代码:831295 证券简称:川东环能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湖北川东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湖北川东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1月2日9时00分
结束时间:2018年1月2日10时3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17-031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2月26日,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湖北川东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登记时间:2018年1月1日15时00分。
(三)登记地点:
公告编号:2017-031
湖北川东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 人:汪善波
联系电话:0712-8410095
地 址:湖北省汉川经济开发区新河工业园路50号。
(二)会议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将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湖北川东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湖北川东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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