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汇华: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摘牌汇华资讯
2023-07-28 15: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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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7-28


公告编号:2023-031

证券代码:831292 证券简称:ST 汇华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汇智光华(北京)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汇智光华(北京)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汇智光华(北京)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3〕79 号),
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公司已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汇智光华(北京)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公司股票被终止挂牌的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若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公司未在复核申请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股
票恢复交易的情况,公司股票将自 2023 年 8 月 7 日起复牌,并于 2023

公告编号:2023-031

年 8 月 21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汇华”。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公司后续的股票登记、转让、管理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汇智光华(北京)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人:陆玉刚

公司联系电话:010-82896087

邮箱:1275847633@qq.com

主办券商联系人:白雪

主办券商联系电话:010-88321503

主办券商联系邮箱:baixue@tpyzq.com

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汇智光华(北京)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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