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8-23
公告编号:2018-038
证券代码:831271 证券简称:燎原药业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浙江燎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临海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临海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临环罚字【2018】58号)
收到日期:2018年8月9日
生效日期:2018年8月9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浙江燎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2018年6月8日临海市环保局对我公司检查,并对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废水排放口进行了采样。采样的气样经2018年6月21日《监测报告》显示RTO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甲苯指标和生物滴滤废气处理设施出口臭气浓度指标超过排放标准。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存在RTO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甲苯指标和生物滴滤废气处理设施出口臭气浓度指标超过排放标准的违法行为。
公告编号:2018-038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临海市环境保护局认为,燎原药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燎原药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改正;
2、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RTO的B塔故障,气管漏气导致进气提升阀未关到位,是此次监测超标的重要原因,燎原药业已检修恢复正常运行。上述处罚对公司未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罚款壹拾万元,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认真吸取本次教训,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各项管理,承担公司应当承担的责任。
(二)整改情况
RTO的B塔故障,气管漏气导致进气提升阀未关到位,是此次监测超标的重要原因,燎原药业已检修恢复正常运行。7月13日,临海市环境保护局对我公司废气设施出口、废水排放口进行了检测,检测数据均达标排放。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18-038
《临海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临环罚字【2018】58号)
浙江燎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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