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8-28
公告编号:2015-018
证券代码:831245 证券简称:扬开电力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江苏扬开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日常性关联交易。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以及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预计201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发生金额(万元)
扬州鑫捷金属有限公司 购买原材料 30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唐振民是关联企业扬州鑫捷金属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追认公司2015年度上半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唐振民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公告编号:2015-018
其它董事进行表决,并全票通过。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否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扬州鑫捷金属有 扬州市荷叶西路208号 有限责任公司 唐振民
限公司
(二)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唐振民是关联企业扬州鑫捷金属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5年1-6月,公司累计支付给扬州鑫捷金属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费用219,487.18元。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2015年公司累计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万元。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15-018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对公司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江苏扬开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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