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1-07
公告编号:2020-003
证券代码:831242 证券简称:特辰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深圳市特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深圳市特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特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因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合规。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 月 22 日 14 时 30 分。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1 月 17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
公告编号:2020-003
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2017 号华乐大厦 6 楼特辰科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慎重考虑,经与长江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后,公司拟与长江证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二)审议《关于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慎重考虑,经与海通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后,公司拟与承接主办券商海通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由海通证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三)审议《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说明报告》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同时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说明报告》。
(四)审议《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办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更换相关事宜的议案》
因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券商,需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核批准,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更换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事项准备相关材料,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部门递交;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需要办理的其他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项授权的决议之日起至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关联方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0 年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和资金使用计划,预计
公告编号:2020-003
2020年度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1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房产及经营生产设备提供抵押或关联方股权质押担保,并由实际控制人、股东等其他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或贷款提供关联担保。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长期贷款、短期贷款、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及贴现、贸易融资、保函、融资租赁、资金业务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为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授权由董事会在审批其权限范围内的综合授信业务(包括签订授信协议,办理综合授信下的长期贷款、短期贷款、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及贴现、贸易融资、保函、融资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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