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6
证券代码:831237 证券简称:飞宇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飞宇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昆山市玉杨路 888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乐国培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0,571,0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245,9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4 人,董事乐勇因公事出差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发行上 市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该决议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4 月 7 日。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为本次发行注册的决
定,则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同步披露的《关 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0,571,05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拟申请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 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发行上市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该授权有效期
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4 月 7 日。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
会同意为本次发行注册的决定,则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
成。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同步披露的《关 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0,571,05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苏州飞宇精密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同步披露的《续 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2.议案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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