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3-30
公告编号:2018-019
证券代码:831228 证券简称:夏阳检测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夏阳机动车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8年5月28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
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
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
(2)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印发《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 ,将原列报于“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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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
(三)变更原因
根据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要求,公司拟相应变更会
计政策。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18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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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 《安徽夏阳机动车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决议》
(二) 《安徽夏阳机动车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决议》
安徽夏阳机动车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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