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4-07
证券代码:831224 证券简称:沈氏节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杭州沈氏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7日发出,满足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提前15 天通知的要求,会议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符合公司章程约定的通知形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4月24日09时00分
结束时间:2017年4月24日11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4月19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浙江省建德市航头镇大店口工业园杭州沈氏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杭州沈氏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关于<设立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并作为本次发行认购账户>的议案》;
(四)《关于签订本次股票发行<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六)登记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个人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委托人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以信函、邮件、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七)登记时间:2017年4月23日9时--16时
(八)登记地点:
浙江省建德市航头镇大店口工业园杭州沈氏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贵旺
电话:(0571)58318650
传真:(0571)64515888
电子邮箱:dm@hzssjn.com
通讯地址:建德市航头镇大店口工业园
邮编:311612
(二)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10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杭州沈氏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杭州沈氏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杭州沈氏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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