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5
公告编号:2019-017
证券代码:831220 证券简称:新宁股份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安徽新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召集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3日。
预计会期1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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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肖郑东、洪雅娴律师
(七)会议地点
安徽新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报请股东大会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股转系统信息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4)、《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5)。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报请股东大会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2,009,715.97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6,625.59元,少数股东损益-1,243,090.38元。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本年度拟不向股东分配股利,报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报请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聘任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根据同行业报酬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其有关报酬事项。
(七)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报请股东大会审议《201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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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22日09时30分-11时30分
(三)登记地点:安徽新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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