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31
公告编号:2023-040
证券代码:831216 证券简称:中林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浙江中林勘察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由
浙江中林勘察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本次回购方式为要约回购,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35,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高于 44.19%。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预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35,000,000.00 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资金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凡公司合法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报刊刊登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通知债权人,并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在《环球时
公告编号:2023-040
报》上刊登《减资公告》。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期间:2023 年 8 月 30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3 日,工作日 10:00-17:00。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鹿三街道东南路 232 号中林国际大厦 11 楼
邮编:312400
联系人:邵剑飞
联系电话:13989535061
3、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三、其他信息
回购并注销股票方案的后续审批、股份注销登记、工商变更登记等程序,尚需经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后进行操作,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在《环球时报》刊登的《减资公告》。
浙江中林勘察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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