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0
公告编号:2020-010
证券代码:831203 证券简称:瑞纽机械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上海瑞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与其他相关规定,
以及 2018 年 6 月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文件规定,本公司 2019 年度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并追溯调整了 2018 年度可比数据:①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②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上述调整仅为 2019 年度和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部分项目列报变化,对公司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无影响。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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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列报》三项会计准则,并要求单独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
(3)执行修订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会〔2019〕8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
资产交换>的通知》和财会〔2019〕9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政部修订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债务重组和核算要
求,相关修订适用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后的交易,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前述准
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0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的反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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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公司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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