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0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博华信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股票
定向发行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北京博华信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华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主办券商,对博华科技终止 2020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 终止股票定向发行内部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
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北京博华信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议案及其
他相关议案,并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披露了《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披露了《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根据《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定向发行不超过 5,770,000 股,每股 17.7 元,合计募集资金不超过 102,129,000.00 元。
2020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博华信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议案
及其他相关议案,并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披露了《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报送了定向发行申请文件。经全国股转公司审查,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出具了《关于对北京博华信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
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3442 号)。取得无异议函后,公司未继续进行股票发行工作,未发布股份认购公告,认购对象未确定且未支付股份认购款。现因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在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并与各方沟通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股票定向发行。
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终止北京博华信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议案,并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终止
北京博华信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的公告》等公告。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北京博华信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议案,并
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披露了《2020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 退款安排
由于取得无异议函以后,公司未继续进行股票发行工作,未发布股份认购公告,认购对象未确定且未支付股份认购款,因此终止股票定向发行后,公司无需向认购对象退款。
3、 结论意见
主办券商经核查认为,本次终止股票定向发行合法合规,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认购对象未确定且支付股份认购款,不涉及退款相关事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