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13
证券代码:831190 证券简称:第六元素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常州第六元素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005855760475
常州第六元素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第六元素高科技
承诺主体名称
发展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延长承诺有效期有关事项之日
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6 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6 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其他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6 个月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常州第六元素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第六元素高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及控股股东
承诺内容:常州第六元素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控股股东无锡第六元素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6 个月内,对回购相对人提出的回购请求,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回购相对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做市专用证券账户、刘新艳、陆青、温小妹、张迎春、邓金、杨柳燕、鲁国强、吴凯健、李喆、钱祥丰、林生亮、戎火明、付有、余盛芬、赖薇、孙成臻、王思民、王英姿。
2、回购请求方式:
通过邮政快递(以其他方式邮寄的无效)提出回购申请,且以邮政快递物流系统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
公司将按照前述时间统计异议股东及其股份数额,并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履行股份回购义务,如异议股东要求回购的股份数额合计超过公司发行股本总额的10%的,则超过 10%的部分由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第三方承担回购义务。
异议股东提出股份回购申请的,应同时提供如下材料并符合相应的要求:
(1)异议股东签署的书面股份回购申请,必需载明股东姓名/名称、有效联系信息(包括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地址)、要求回购股份数额(不应超过截至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具体见附件。
(2)异议股东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机构投资者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对账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相关证明印章)。
3、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在不高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10%的限额内,公司按最近一次停牌前 30 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 4.71 元/股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如异议股东提出股份回购且合计要求回购股份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10%的,则对于超过(不含本数)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10%的部分,由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第三方按公司最近一次停牌前 30 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 4.71 元/股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异议股东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截至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上限,对于超过部分公司及控股股东均不承担回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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