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28
常州第六元素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常州第六元素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参股公司常州富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烯科技”)1,500 万股股份,持股比列为15.00%。为优化公司资产和资源配置,助推下一步发展,公司拟将持有的富烯科技 1,200 万股股份,分别出售给常州清源八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清源八号”)1,000 万股股份,常州清源知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清源知本”)200 万股股份。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富烯科技30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3.00%。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之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18 年度
审计报告》【亚会 B 审字(2019)1689 号】,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
总额为 182,041,058.43 元,净资产为 138,992,982.84 元。出售股份的账面价值为8,836,317.58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4.85%,出售股份的账面价值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额的 6.36%,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认定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
售参股公司常州富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的生效尚须经过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需要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常州清源八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武南路 588 号天安数码城首期 A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营业务:创业投资(企业不得从事金融、类金融业务,依法需取得许可和
备案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2,510.00 万元
2、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常州清源知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常州市武进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兰香路 8 号 3 号楼 514 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类咨
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富烯科技 1,200 万股股份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常州市武进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锦程路 36 号
股权类资产特殊披露
富烯科技成立于 2014 年 12 月 25 日,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系公司参股
公司。
经营范围:碳材料、导热材料及其器件、电磁屏蔽材料及其器件、吸波材料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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