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17
常州第六元素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7月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瞿研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适应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及配合公司自身的业务发展要求,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营决策效率,集中精力实现计划目标。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公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常州第六元素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确保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终止挂牌所需的申请文件的准备;
2)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申请文件;
3)批准、签署与本次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4)办理回购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异议股东进行沟通协商、签署、修订、履行股份回购协议及与回购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相关的其他事宜。
5)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及前提下,办理与终止挂牌及因此回购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授权有限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保护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并逐项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常州第六元素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
(1)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子议案一
1.议案内容:
在不高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的限额内,公司承诺将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且依法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实施完毕,截至完成股份回购后三年期限届满时如存在未被用于或被安排用于股权激励的回购股份则进行注销。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子议案二
1.议案内容:
对子议案一约定的公司承担的对异议股东股份回购义务,控股股东无锡第六元素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诺提供一般保证担保。
2.回避表决情况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子议案三
1.议案内容:
如异议股东提出股份回购且合计要求回购股份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的,则对于超过(不含本数)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的部分,由控股股东无锡第六元素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第三方进行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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