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07
公告编号:2024-048
证券代码:831177 证券简称:深冷能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南心连心深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河南心连心深冷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 3 月 28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417,707,132.51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65,446,880.39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109,925,0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109,925,000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38,473,75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4-048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仔细阅读了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资料,并就有关情况进行询问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 2023 年年度业绩状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和资金安排,提出 2023 年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健发展和保障投资者权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一)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南心连心深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二)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河南心连心深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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