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天鸿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 公司负责人逄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李玉洁保证年度
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 完整。
三、 本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 本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之“五、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 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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