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12 日以企信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金铸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总经理汇报
2023 年度工作情况,编制了《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汇报2023 年度工作情况,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汇报 2023 年度工作情况,编制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秀玲)》(公告编号:2024-021)、《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宇)》(公告编号:2024-02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独立董事潘秀玲女士、钟宇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了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