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向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针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性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3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杨向红,女,1966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云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总裁研修班结业,
2013 年 3 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1990 年 7 月—1998
年 6 月就职于云南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任主任科员;1998 年 6 月
辞去公职,1998 年 6 月—2016 年 6 月,在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从事
专职律师、合伙人律师;2016 年 6 月至今,就职于国浩律师(昆明)
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3 年 6 月—2015 年 7 月,在云南维和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9 月至今,任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21 年 6 月至今,任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1 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会议出席情况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
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 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出席股 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 实际出席 列席股 实际列席 现场工
姓名 事会次数 次数 东大会 次数 作时间
次数
杨向红 14 14 8 8 15 天
2023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出同意票,不存
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发表了独立意见。2023 年度,本人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具体事项 意见类
型
2023 年 2 月 6 日 第四届董 1、《关于终止投资建设麒 同意
事会第二 麟区铅炭储能电池生产基地
次会议 项目与晋宁区大容量铅炭长
时储能电池板栅及储能电池
项目并拟实施新项目的议
案》;
2、《关于拟投资建设年产
2000万kVAh新型铅炭长时储
能电池生产基地项目暨签署
<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3、《关于拟投资建设陆良
县铅炭储能电池用铝基铅合
金复合材料项目暨签署<曲
靖市陆良县铅炭储能电池用
铝基铅合金复合材料项目投
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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