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关于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工科技”、“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昆工科技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超额配售行使前募集资金取得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78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2年 8 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数 26,166,700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8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1,766,860.00 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7,967,895.9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133,798,964.09 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出具《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2KMAA10698)。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募集资金相关情况
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为人民币普通股 392.50万股,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2,765,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276,892.5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488,107.5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行使
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10月 12 日出具
了“XYZH/2022KMAA1B0003”号《验资报告》。包括初始发行(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与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在内的本次发行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009.17 万股,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174,531,86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 20,244,788.4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54,287,071.59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使用用途等情形进行监督管理,保障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规范性。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2 年 9 月,公司、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昆明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昆明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 9 月,公司与晋宁理工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兴业银行昆明分行、红塔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3 年 3 月,公司聘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担
任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红塔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西南证券承接,红塔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
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与兴业银行昆明分行、中信银行昆明分行分别
于 2023 年 4 月 2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存放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分别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营业部 47108010010135381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人民西路支行
471120100100220904 、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昆 明 翡 翠 湾 支 行
81119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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