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14
证券代码:831147 证券简称:合建重科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浙江合建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12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合建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张长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浙江合建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于2016年9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26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进行了刊登。本次会议与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名,代表股份2806.0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156万股的39.21%,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8,060,7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21%。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等法律、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基于建立、健全完善公司内控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8,060,76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公司与互为担保企业的友好互信,并基于解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之需,公司拟为奋起皮业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6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公司财务部门已对奋起皮业有限公司的资信状况进行调查,并获取了相关财务资料,本担保事宜不存在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的禁止担保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8,060,76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关联担保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1.议案内容
在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时,银行要求公司除提供实物、房产、土地等抵押以外,还追加公司主要股东、子公司为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向中国银行平阳县支行借款3,409.00万元,由本公司土地使用权及房产做抵押,由陈敏兆、张长城、江新、俞大成等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6,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2014年9
月12日至2016年9月12日。
2)公司向招商银行国鼎支行借款1,000.00万元,由全资子公司芜湖合建路桥机械有限公司、陈敏兆、张长城等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1,3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2015年1月20日至2016年1月19日。
3)公司向温州银行平阳支行借款1,776.00万元,由本公司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抵押,由陈敏兆、张长城等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2,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2015年1月28日至2018年1月27日。
4)公司向广发银行温州平阳支行借款1,200.00万元,由全资子公司芜湖合建路桥机械有限公司土地及房地权证进行抵押,由芜湖合建路桥机械有限公司、陈敏兆、张长城等为该笔借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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