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4-19
公告编号:2016-009
证券代码:831147 证券简称:合建重科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合建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基本情况
浙江合建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披露了《浙江合建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6-008),公司定于2016年5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29日。
二、新增临时提案内容
2016年4月1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股3%以上的股东陈敏兆提交的《关于增加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临时提案内容如下: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三、董事会关于此次增加临时提案的核准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告编号:2016-009
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董事会核准,陈敏兆作为本次临时议案的提案人,其持有公司36.15%的股份,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审议事项调整为
1、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中止股票发行(第二次)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公告编号:2016-009
(www.neeq.com)发布的《201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6-005);10、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五、增加临时提案后有关情况说明
增加临时提案后,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由9项增加到10项。除上述调整外,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情况的其他事项不变。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增加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浙江合建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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