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21
公告编号:2018-064
证券代码: 831135 证券简称:永冠股份 主办券商:爱建证券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
于2018年12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
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请公司于2019年1月7日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1月3
日。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
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于2018年12月20日签署了《上海
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
于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承诺》,作出声明
与承诺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8-064
“本人或本人指定的第三方将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按照以下
方式进行回购: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审议终止挂牌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
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向公司发送
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
该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
的情形。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19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本人或本人指定的第三方将与异议
股东进一步洽谈,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为
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成本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取得股
票的,交易价格不作为回购价格,回购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回购有效期限
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终止挂牌决议之日起 5个
公告编号:2018-064
自然日内,为本次申请股份回购的有效期限。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
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
发送电子邮件。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
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异议股东
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提交其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
份,本人或本人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股份收购义务。”
异议股东可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就回购事宜与公司联系,具体联系
信息如下:
联系人: 杨德波
联系电话: 021-59830677
邮箱: boris@ygtape.com
联系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工业园区康工路15号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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