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冠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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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0 16: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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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8-10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7月31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吕新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8月10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4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2018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外汇衍生品业务》

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目前全球经济形势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人民币将会持续震荡,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公司开展了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其他外汇衍生品业务。



现公司拟对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其他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已开展情况予以确认,并视情况筹划2018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其他外汇衍生品业务。



根据公司的经营预测和实际需求情况,为规避汇率风险,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公司2018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交易总额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交易时间自2018年1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同时,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交易总额内的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其他外汇衍生品业务,并签署相关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加强和规范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相关规定规范自我日常工作,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现董事会针对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内部控制工作成效出具《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至2018年6月财务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关于公司2015年至2018年6月财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8月10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外汇衍生品(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规范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其他外汇衍生品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详见《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18-04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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